国家行政机关收费是指政府机关向特定对象推行特定管理、提供特定服务收取的成本,是特殊的价格形式。《价格法》对此进行了原则性规范,提出应当依法进行,严格控制收费项目,限定收费范围、标准。鉴于有其特殊性,内容比较复杂,需要清理、规范,因此,由国务院另行拟定具体管理方法。
在国务院颁布管理方法之前,现行行政性收费管理方法不变。凡有行政性收费的,政府机关与政府授权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,要严格遵守现行有关法规和政策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行政性收费的管理职能。一是要根据管理权限,会同财政部门严把立项关;二是要根据管理权限,合理核定怎么收费;三是要坚持并健全收费许可证规范,凭证收费;四是继续实行收费审验规范,通过收费年审工作发现问题,取消不适当的收费;五是推行缴费登记卡规范,规范收费行为,保护缴费者的合法权益;六是打造完善收费通知规范,尤其是完善举报规范。